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4-1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19:30-21:30(中国)
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08:30-10:30(巴西)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网络图文互动
3.会议召开地点:中国长沙(主会场)、巴西克拉维纽斯(分会场)
网络参与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鉴于2023年是隆平高科并表隆平发展的第一年,公司决定设置长沙和巴西双会场,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状况等情况。考虑到公司管理层的时间安排及国内外时差原因,公司定于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通过“现场交流+网络图文互动”相结合的形式举办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19:30-21:30(中国)
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08:30-10:30(巴西)
现场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
网络参与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三、参会嘉宾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志勇先生,董事、副总裁张林先生,独立董事李皎予先生,常务副总裁(主持工作)马武先生,副总裁宫俊涛先生,副总裁尹贤文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黄冀湘先生,隆平发展总经理施亮先生,董事会秘书胡博先生(如遇网络技术问题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调整,敬请各位投资者理解)。
四、业绩说明会流程
1.19:20-19:30 签到
2.19:30-21:30 投资者互动交流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8: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pht@lpht.com.cn);亦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zj/)或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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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六、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明燕
电话:0731-8218388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
七、其他事项
1.请拟现场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8:00前发送邮件至lpht@lpht.com.cn进行报名。同时请各位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参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验,并要求签署《承诺书》。
2.现场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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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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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新余农银持有的隆平发展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隆平发展42.89%股权;同时,上市公司与鲲信未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上市公司拥有隆平发展的股权表决权比例超过50%;此外,隆平发展第二大股东中信农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配合调整隆平发展董事会,上市公司取得过半数董事会席位,并调整隆平发展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隆平发展,并将隆平发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更新后的股东名册。据此,新余农银持有标的公司7.14%的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2、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编号:ABCI_LPHT 20231018),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中,公司在协议签署前已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的800万元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2023年10月16日,公司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79,298.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新余农银书面通知后于2023年10月18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新余农银指定银行账户。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标的资产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
二、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1、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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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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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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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交易各方当事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履行正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业务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与管理团队的换届;加快业务有机融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控股并表隆平发展,“两隆”融合取得突破;聚焦主业,瘦身健体,降本增效,强化内控,实现营业收入92.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经营业绩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国内主营业务明显增长,营收突破50亿元,同比增长44.70%,隆平发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贡献营收38.86亿元,公司整体营收规模迈上新台阶。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高产优质品种深受市场欢迎,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国内玉米种子、水稻种子的营业收入对比上年同期均实现大幅增长;
二是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精益降费的管理举措,国内各产业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制种基地的布局,降低生产成本,使得毛利率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与提升;同时,国内各产业公司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对比上年同期均同比降低,控费成效明显,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了相应提升;
三是公司主动开展外汇风险管理工作,积极应对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筹措资金,用人民币置换全部美元贷款,使得汇兑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约1.23亿元;
四是公司不断加强内控管理,瘦身健体,主动剥离低效、无效、非主业的参股公司13家,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使得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加。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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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年报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现状。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运营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总体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慧泽 王明超
杨正博 李 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