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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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9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9日以邮件、专人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铭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金富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具体事宜。

3.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和客户订单等情况灵活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珊珊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4,5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0,000,000 股的 70.99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16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4,41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29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0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8%。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60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5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32%;反对6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其锋、蔡家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