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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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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单位推荐,提名许鸿生先生、张存生先生、肖立先生、周水良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林友强先生等七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袁英红女士、马晓茜先生、张华先生、王承志先生等四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已按照证监会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分别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4一02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决定提名李靖辉先生、叶志华女士、杨经革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后,与公司职代会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候选人的简历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2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单位推荐,提名许鸿生先生、张存生先生、肖立先生、周水良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林友强先生等七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袁英红女士、马晓茜先生、张华先生、王承志先生等四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袁英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茜先生、张华先生、王承志先生为科研、金融、法律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已按照证监会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分别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鸿生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21年1月任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鸿生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张存生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近五年来历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张存生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肖立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近五年历任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州恒运集团党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肖立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周水良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南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202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6月任总工程师兼党总支书记,2011年7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水良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刘贻俊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副主任兼党委秘书,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刘贻俊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杨珂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副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杨珂女士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林友强先生,1981年9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近五年历任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党工人事部经理、综合管理部临时负责人,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林友强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袁英红女士,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拥有会计师、审计师职称。2014年至今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2016年至2021年9月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2021年9月至今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6年至今兼任广东省政府采购、广州市政府采购、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东省市国资委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广州市分行集中采购外部专家;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永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英红女士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目前,袁英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马晓茜先生,1964年3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工程热物理博士。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天河区第七届人大代表,广东省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能源学会理事长,《燃料化学学报》、《燃烧科学与技术》、《环境污染与防治》、《新能源进展》杂志编委。

马晓茜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目前,马晓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张华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曾任职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专业投资机构(财务顾问)、基金公司等机构。曾任广东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尔罗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总经理,兼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华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目前,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1.王承志先生,1977年05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承志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目前,王承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2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靖辉先生、叶志华女士、杨经革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后,将与公司职代会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李靖辉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广州高新区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恒创氢能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恒新氢能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

李靖辉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截至目前,李靖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叶志华女士,1970年出生,广东新兴人,暨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会计师。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历任广州控股审计部高级主管、广州发展审计部副总经理、广州发展审计部总经理。

叶志华女士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截至目前,叶志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杨经革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广州恒运热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杨经革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截至目前,杨经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4月30日、5月15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

1、提案二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至三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7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至三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四、五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马晓茜,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 马晓茜

2024年5月15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承志,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