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0】,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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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模塑科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100.00;1.00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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