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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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再质押的公告

2024-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龙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本次质押后,张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1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202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张宝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宝龙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龙进行了再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张宝龙先生持有公司6,2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24年5月13日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从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中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期积极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截至目前已经组织多场投资者现场调研及路演活动,在交流中公司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交流内容及时进行披露,活动属于正常的与资本市场沟通,不存在对公司股价的重大影响。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