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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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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黄 超

2024年5月14日

李泽由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加盖公章)

保荐代表人签名: 滕 晶

2024年5月14日

罗丹弘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加盖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黄 超 李泽由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代表人: 滕 晶 罗丹弘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4年5月14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议公司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建议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履行承诺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