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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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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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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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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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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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黄 超
2024年5月14日
李泽由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加盖公章)
保荐代表人签名: 滕 晶
2024年5月14日
罗丹弘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加盖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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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黄 超 李泽由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代表人: 滕 晶 罗丹弘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4年5月14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议公司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建议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履行承诺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4日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