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04日(星期二)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8日(星期二) 至06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uhankqbio@kq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6月04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04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慕琳女士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鸣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天天女士
独立董事:王晖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6月04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8日(星期二) 至06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uhankqbio@kq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43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2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等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66,168,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81,214股后的股本464,686,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815,324.86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派发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4,686,802×0.43)÷466,168,016=0.42863元;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2863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由本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方六荣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3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8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8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3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