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4-09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主持人:陈锦石董事长
6、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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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议案的议案》、《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听取了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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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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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婷、麻冬圆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4-09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山锦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6.9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子公司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锦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借款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子公司江阴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中山锦泽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详见2021年5月26日公司《关于为淮南兴南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目前有关借款余额27,000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24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担保金额相应调整,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3年11月18日和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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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已担保金额和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为中山锦泽提供的担保为已有担保期限延长,前后已担保金额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西区翠沙路39号之一臻汇公馆2幢511房之二
法定代表人:张树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78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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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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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子公司江阴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中山锦泽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7,000万元。
2、保证范围:中山锦泽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6.9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71.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77.37%;对外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133.00亿元,涉及诉讼的金额90.55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