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依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甘忠如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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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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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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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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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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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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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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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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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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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8、11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9、10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川、马继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46万股,其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1万股,回购价格为17.35元/股;鉴于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546万股,回购价格为17.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94,161,750元减少为594,025,29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除上述文件外,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邹蓉
4、联系电话:010-80593699
5、传真:010-80593678
6、邮箱:ir@ganlee.com。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