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3235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6,748,8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257,962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490,88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8,396,116股。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亿田转债;债券代码:123235)尚未进入转股期,无需暂停转股,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57,962.00股后的105,490,8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6,748,8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8,396,11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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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3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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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7,962股,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8,396,116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93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与减持股份数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105,490,888元÷106,748,850股×10股≈9.882156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31,647,266股÷106,748,850股×10股≈2.964647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9882156元)÷(1+0.2964647)。
4、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61元/股(含)调整为34.4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5、根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亿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亿田转债”转股价格为28.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亿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 咨询联系人:沈海苹
咨询电话:0575-83260370 传真电话:0575-83260380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