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孙东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孙东云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东云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蒋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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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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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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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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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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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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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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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8、9、10、11.00、12.00、13.0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杨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耀华先生、张小艺女士、沈长鹏先生、徐慧女士、李天昉先生、张贻弓先生,独立董事陶然女士、王玉燕女士、孙婕女士,其中陶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为孙东云女士和刘延红女士,与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伟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吴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耀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吴耀华先生、陶然女士、孙婕女士,其中吴耀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张小艺女士、王玉燕女士、陶然女士,其中王玉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婕女士、王玉燕女士、张小艺女士,其中孙婕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吴耀华先生、陶然女士、王玉燕女士,其中陶然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陶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孙东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东云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张小艺女士
2、副总经理:蒋霞先生
3、财务负责人:董新军先生
4、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聘任董新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新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新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韩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
联系电话: 0531-88876633-1981
邮箱: zhengquanbu @blueswords.com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董新军: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2年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四部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山东信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韩 梅:女,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深圳市海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