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按上证综指采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5月10日外管局对外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011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5月16日收盘价为0.739元人民币/股,已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及所处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4年5月14日收盘价为0.909元人民币/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分别为0.817元人民币/股、0.739元人民币/股,已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