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宇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人,代表股份79,74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37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78,78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33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96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3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22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18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03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00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力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