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5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赵西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赵西铭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赵西铭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赵西铭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西铭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赵西铭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5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1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薛玉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董事会提名薛玉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薛玉莲女士从事高等会计教育及研究工作多年,精通企业会计与财务管理。薛玉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简历如下: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王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提名,聘任王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昕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简历如下:
王昕女士:1986年9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拥有证券从业和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宣传部网络科主管,平煤股份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主管。现任平煤股份证券综合处信息披露主管。
三、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53号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
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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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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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4年5月31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
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谢洋、李明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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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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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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