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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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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生物”)、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投”)和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17,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公司股东石春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分别出具的告知函,因资金需求,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2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股东石春茂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和股东石春茂均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股东石春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下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2:5%以上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9月10日);股东石春茂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投、红土生物及南山红土作为一致行动人在《邦彦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邦彦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减持;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公司股东石春茂在《邦彦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邦彦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