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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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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1.42亿人民币(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 万泰铢

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金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合金科技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方式、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和方式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1.42亿人民币,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境外全资子公司规范运营。

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程序,尚需履行泰国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

3、本次增资的影响

本次对合金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公司仍持有合金科技100%的股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志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1.42亿人民币(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294,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2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9,294,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王文志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94,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律师、金伟影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