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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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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赵德中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6.29%股份的股东赵德中,在2024年5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方案。

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议案12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