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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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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3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总经理蓝波先生、副总经理李恒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蓝波、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南之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云健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春佳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雁萍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票数为64,317,835股。

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11,064股。

12、议案名称: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11,064股。

13、议案名称: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11,064股。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符合员工持股计划人员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18,015,455股。

16、议案名称: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符合员工持股计划人员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18,015,455股。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上述议案11-13、15-1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票3,814股。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9-14,18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有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琳、刘书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3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2024年4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9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记录,以及91名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健之佳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获悉本激励计划及其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