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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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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7,6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按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9,130,000股;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397,1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及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46.52万元。假设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3年的基础上按照①较2023年上升20%;②较2023年持平;③较2023年下滑20%三种情形进行测算。

在预测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财务数据的影响。财务数据测算数值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财务数据的预测,且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若公司全部由自有资金和债权融资投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偿债压力且会增加较大财务费用支出。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必要性。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公司处于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金需求量较大。如果通过债务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额度有限且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一方面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攀升,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健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减轻财务风险。同时,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运营以及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综合实力,满足规模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经过多年的技术业务发展,公司目前在上海、浙江和英国建立了多个研发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公司骨干员工从业时间长、深耕乘用车座椅产品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经验。同时在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公司建立健全了科学的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考评和奖励措施充分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2)技术储备

公司建设了独特完备的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研发项目管理、研发经费管理、人才激励、内外部合作等管理机制,能够激发公司内部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工作。特别是在乘用车座椅领域,公司开发了铝合金骨架汽车座椅产品具备为全球顶级新能源汽车企业配套的技术实力。总体而言,公司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领域形成了过硬的技术积累,成为未来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拥有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特别是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已经和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围绕主要客户,公司分别在河南郑州、江苏南京、福建宁德、浙江台州等建设了多个生产基地,实现了对整车客户的批量供货。同时,为满足不断增加的客户需求,在湖北武汉、安徽滁州也将新建生产基地。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线深度服务行业主要客户,已在乘用车客户群体中树立良好的口碑,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利用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依据市场规律和规则,组织生产和营销并将进一步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体系及激励机制,提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运用将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营运能力,满足规模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经济价值。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成科投、实际控制人陈邦锐、许筱荷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

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张子怡、陈晓莉

联系电话:0576-83737726 传真:0576-83737726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