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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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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6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B座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提案表决及披露情况

1.提案7以特别决议表决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8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提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4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请参会股东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须在2024年6月6日下午5:30前传至公司邮箱。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洛

联系电话:0755一82555946

电子邮箱:info@tagen.cn

传真号码:0755一839900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10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4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4日一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10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上述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3.上述第7项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他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天健集团股份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