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93,95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72%。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公司向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非公开发行的493,958,306股股票自2021年5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鉴于京国瑞已如期履行所作承诺,本次其所持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493,95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72%。

(三)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表中数据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表中数据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京国瑞在本次交易中出具如下承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国瑞已经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国瑞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京国瑞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首钢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中介机构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