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05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被告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被上诉人;

● 本次案件涉案金额:本次案件一审涉案判决金额约1.40亿元,包括投资本金、投资收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保险费、差旅费、诉讼费等;

● 鉴于本次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公司将高度重视该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互娱”)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影视”)合同纠纷一案,文投互娱已于2023年2月23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4年3月29日,文投互娱收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05民初4620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文投互娱一审胜诉,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文投互娱收到海润影视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诉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第三项,即“被告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545825元中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该投资收益之日止)”的判决内容,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该项诉讼请求。

(三)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最初系基于共同投资电视剧的合意,签订合作合同。为完成四部电视剧,被上诉人共计投入资金9582万元。最初的合作协议第八条约定:“……就该四部剧包括海外版权发行以及该四部剧有关知识产权发行所带来的收益……乙方有权选择固定或浮动收益……”也就是说合同书约定的分配条件是上述剧集发行并产生收益。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收益核算及分配时间也是在电视剧发行账户有收入后按照相应约定进行分配。

之后,因市场行情变化影响,拟投资电视剧预期收益大幅降低,被上诉人基于投资人的强势地位,多次提出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直至签订本案诉争的《补充协议四》。

从事实角度来看,《补充协议四》对所谓违约金并无约定,不应继续计算,原判枉顾的当事人明确合意判决支持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显属错判。综上,上诉人恳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改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高度重视该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05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对申请人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关于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及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启动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28日(含当日)前,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程序,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临时管理人启动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2024年3月18日,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报名期限届满,在报名期限内,共有26家意向投资人(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1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根据公开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含当日)之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备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对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2024年3月29日,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届满,共有22家意向投资人(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其中已有1家意向投资人明确以产业投资人身份参与投资。为争取对公司重整更有利的商业条件,公司与临时管理人正与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开展商业谈判。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产业投资人的通知》。根据《关于确定重整产业投资人的通知》,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文科集团”)已根据要求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第二轮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临时管理人已向首文科集团发出《中选确认书》,正式确认首文科集团中选成为本次重整中选的产业投资人。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等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2024)第201002号《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9.3.8条中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重整及预重整相关风险

1.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法律文件,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与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进行进一步的磋商谈判,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能否与上述意向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公司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亦不代表公司能够进入正式重整程序。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终止上市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重整失败,公司将面临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4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变更进度不确定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截至目前,本次股权划转事项正按照国资管理有关要求办理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诉讼及债务风险

目前,公司涉及诉讼较多,存在因败诉而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同时,公司目前待清偿债务规模较大,2023年公司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若公司重整失败,或者后续经营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将存在未能清偿债务导致的诉讼、资产冻结和资产损失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