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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7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4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53名激励对象共计499,960股限制性股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1,114,960股减少至170,615,000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0、D-11号星辰科技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7月5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吕斌

4、联系电话:0773-5862899

5、邮政编码:541000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