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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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2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持有公司股份33,0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35%)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4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杨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铭科精技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杨国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依据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铭科精技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价格区间:12.29元/股一20.5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国强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杨国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铭科精技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