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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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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独立董事李华峰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截至目前,李华峰先生已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情形视为李华峰先生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解除李华峰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小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周小楠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关于增加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独立董事李华峰先生已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情形视为李华峰先生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西藏映邦提名周小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西藏映邦提请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西藏映邦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小楠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周小楠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周小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周小楠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周小楠女士简历

周小楠,女,1990年出生,中国浙江大学(竺可桢荣誉学院)本科学士学位,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硕士研究生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异构智能 NovuMind 人工智能工程师,中国移动美国研究院数据科学家,北高峰资本投资总监,深圳腾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道淳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京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弘测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小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周小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周小楠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周小楠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小楠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周小楠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暨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补选周小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提交的《关于增加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5月20日,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775,66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西藏映邦提交的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变更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本次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对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4年5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ir@kc-t.cn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4年5月2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