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3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965,334,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41,121,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2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24,212,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8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4,997,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4,997,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78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4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78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4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78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4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78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4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371,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8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35,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01%;反对8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52%;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833,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25%;反对25,501,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96,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88%;反对25,501,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523,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87,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804,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78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46,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2%;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926,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3%;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40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9.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9.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9.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57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12%;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23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90%;反对34,7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523,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87,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523,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87,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8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志辉、王泽骏、李沛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3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于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该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 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 7-8 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