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91,500万元、美元900万元(按照2023年12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6,386.85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根据申请授信主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44,900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3,4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1,500万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子公司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金额为16,500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子公司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债务人: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16,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65,000,000.00 。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4,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5,12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