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合肥桦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桦锦”)合伙人大会决定,一致同意对合肥桦锦进行清算并注销。
● 本次清算并注销合肥桦锦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251.41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肥桦锦,合肥桦锦将专项投资于京西重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上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019年11月27日,合肥桦锦已完成对京西上海的增资并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肥桦锦持有京西上海43.07%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二、本次拟清算注销的原因
鉴于基金专项投资标的“京西上海”的股权已全部转让退出,2024年5月21日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对基金进行清算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合肥桦锦分配本金及收益4,141.98万元 (其中成本3,226.45万元,收益 915.53万元,直接计入留存收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合肥桦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4日
3、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53室
4、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5、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依法从事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7、本次清算并注销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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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肥桦锦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日常经营活动及公司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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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虞建锋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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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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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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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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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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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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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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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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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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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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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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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莹、罗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