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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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序号12议案名称有误,现更正为:《关于提请改选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更正事项外,于 2024年5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N座9楼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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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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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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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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