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力日升”)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丹阳支行、中国银行丹阳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镇江丹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1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6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增加的募投实施主体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创力”)进行增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子公司江苏创力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账户。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970.43万元(人民币)(包含截至2024年4月15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157.0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自此,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均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