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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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54,455,35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03,658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3,651,70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议案9.01、9.02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全部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4、7、8、9.01、9.0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详见上表“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3、议案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LI XIANG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潘景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王金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