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竞拍甘肃省钱阳山煤矿采矿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参与甘肃省环县钱阳山煤矿采矿权竞拍,同时授权经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经济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竞价方案,参与竞拍;授权经理层在竞拍成功后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书,依法办理采矿权转移手续;授权经理层在董事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项目及竞拍价格等市场条件的变化,决定撤出竞价或终止本次交易;授权经理层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竞拍煤矿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采矿权具体情况详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甘肃省环县钱阳山煤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CKQCR2024006号)。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核准文件名称为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经济上符合公司投资收益率要求,项目可行,项目动态投资约78.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 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王栋已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含考核指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本项目拟作为陕西至河南输电通道的配套电源,工程动态投资约78.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20%,其他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本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646号),项目代码为2303-610823-04-01-356606,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事项已于2024年5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 称: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3-09-03
注册资本:37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152号盛高时代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赵军
经营范围:对煤矿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对矿区铁路、公路及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煤炭洗选及加工;煤炭的销售与贸易;开展矿山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和零售;电力资源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能源)综合利用研发、咨询、服务:电力系统、机务、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试验、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城市固废物及生物质发电利用:热力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情况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2×1000MW 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陕西榆林榆横矿区南区赵石畔井田西侧,西侧紧邻包茂高速公路,南侧紧邻赵石畔煤矿工业场地。
本项目动态投资约78.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的投资为银行贷款。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满足河南省电力负荷需要,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十四五”期间,国家规划建设榆林~河南±800千伏直流输电通道,本项目作为该输电通道的配套电源。河南省为华中地区经济大省,能源电力需求旺盛,河南电网“十四五”和“十五五”存在较大电力缺口。本项目建成后,将为“陕电送豫”提供可靠的电源保证。
(2)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助力新能源消纳。按照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榆林~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电量应不低于50%。本项目为输电通道的支撑性调峰电源,采用清洁高效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按深度调峰设计,对于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新能源消纳具有重要作用。
(3)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本项目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可充分利用电厂一期工程的扩建条件,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和超低排放技术,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陕北地区煤炭资源与新能源协同开发,实现能源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对于榆林地区资源优势的转换、增加就业和税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保障河南电力供应安全、助力新能源消纳和带动榆林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经济上符合公司投资收益率要求,项目投资可行。
3、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本项目动态投资约78.8亿元,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采用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有良好的电力供应基础保障,符合当前国家煤电发展政策,可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及供电可靠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力装机规模,夯实公司作为陕西省能源保障平台的定位,对公司经营业绩预计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2、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是依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扩大煤电主业规模,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火电领域的综合实力。
3、存在的风险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后续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