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0,12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43)。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5、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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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0日出具了《广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5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4年4月23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9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贰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肆元捌角整(¥2,686,194.80元),所有股权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67,360,588.00元,股本仍为67,360,588.00元。
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维持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14,721,213.76元(含税)调整为14,758,640.16元(含税)。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调整情况:公司拟维持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变,转增股本总数由26,765,843股调整为26,833,891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本次调整的原因: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已完成归属登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70,120股,故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445,980股调整为275,860股,本次实际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由66,914,608股增加至67,084,728股。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45,980股后的股份数为66,914,6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21,213.76元,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26,765,843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4,126,43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70,120股,故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445,980股调整为275,860股。
依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67,360,5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75,860股后的股份数为67,084,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758,640.16元(含税),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26,833,8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4,194,47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届时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8,313,487.11元。
综上,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72,127.27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86%,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