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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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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5版)

2024-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单位:万元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

海信网能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之“九、收购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说明:

1、收购人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采取或者计划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科林电气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规定的下列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收购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收购人就要约收购做出的相关决定;

四、收购人出具的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的声明;

五、履约保证金已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的证明;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负责人和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七、中信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收购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十、财务顾问报告;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

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