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 2024一02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5月21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5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的通知期限,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认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无异议,同意本次会议的有效性不会因该豁免事项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王军先生、常斌先生、陈晓琦先生、吴玉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杨强先生、魏良淑女士、程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7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军,男,汉族,1966年3月15日出生,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曾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常斌,男,汉族,1987年2月4日出生,毕业于防灾科技学院,曾任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晓琦,男,汉族,1978年10月7日出生,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曾任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本公司董事。
吴玉华,女,汉族,1976年2月16日出生,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曾任江苏扬州邗江财校教师、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拟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强,男,民族,汉,1960年10月30日出生,北京理工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技质量部主任,现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皇台酒业独立董事。
魏良淑,女,民族,汉,1979年5月16日出生,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硕士,现就职于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讲师,参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脉冲电场在乳球蛋白折叠和聚集过程中作用的研究”等项目研究工作。主持南京农业大学“卓越教学”课堂教学创新实践项目、创新性实验教学实践项目“基于Matlab\Simulink技术的仿真物理实验实现”、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背景下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研究”等十余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程岩,女,民族,汉,1975年12月18日出生。会计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高级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高级经理、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易启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碳谷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4一02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视频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十天的通知期限,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无异议,同意本次会议的有效性不会因该豁免事项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000,0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克先生、高成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克,男,民族,汉,1965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北京理工大学,曾任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讲师。任职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高级主管、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高成龙,男,民族,汉,1988年2月2日出生,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现任本公司销售总监、监事。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 2024一02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2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至 2022 年5月31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3、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23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2,54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00股增加到425,400,000股。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25,400,0000股增加到427,400,000股。
8、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事项。2023年7月3日,上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9、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27元/股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04月27日
2、预留授予数量:2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5人
4、预留授予价格:2.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3)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限售期满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为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应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根据《激励计划》对禁售期的规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安排
1、解除限售数量:1,000,000股。
2、解除限售人数:5人。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000,000股,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000,000股。
六、律师意见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4一02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傅德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傅德武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德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傅德武先生,男,1969年出生,高中文化。历任通化葡萄酒总公司三车间副主任、主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纸箱厂厂长,现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4-03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
至2024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点至11:30点,下午1点至4点。
(二) 登记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化市前兴路28号)
(三) 登记方式: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3、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4: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要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联系人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邮 编: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49249
传 真:0435-3949616
邮 箱:yujiaxintp@126.com
联系人:于佳鑫 刘鑫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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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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