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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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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4人。

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公司同意将“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6年6月27日。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存续期内,如果“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4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6年6月27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和2022年6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7日和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2,879,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成交总金额为1,838.49万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6.39元/股。

根据“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2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22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87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6年6月27日。

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两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1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喜来登酒店(地址:中山市西堤路28号岐江公园北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载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9、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第6、7、10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6月14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6月1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