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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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3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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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孙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公司〈2023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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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迪集团”)核定人民币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申迪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定:给予申迪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亿元,授信期限1年。因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达3.4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申迪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亿元,授信期限1年。
鉴于公司核定申迪集团的综合授信金额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其关联方申迪集团亦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申迪集团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申迪集团成立于2010年8月8日,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222.5065亿元(2022年由204.5065亿元变更为222.5065亿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南路88号10楼,法定代表人杨劲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5601172662。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定位,申迪集团承担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区域内旅游产业的发展任务,同时负责与合作伙伴合作,共同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国际旅游度假区的项目。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