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4-02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会议出席董事12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陈云江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陈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提名王颖健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王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提名周宏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周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提名汪锋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汪先生签订执行董事委聘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提名张新宇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张先生签订执行董事委聘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提名吴新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吴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提名周炜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周女士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8)提名马忠礼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马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徐光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徐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提名葛扬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葛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提名顾朝阳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顾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提名谭世俊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谭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提名孙立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孙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第十一届董监事任期内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领取年薪,按照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等构成;执行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高管职务由董事会决定,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内薪酬为税前12.20万元/年/人;境外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为税后30万元/年(港币);境外非执行董事薪酬为税后30万元/年(港币);境内非执行董事在其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监事会职工监事按其本职岗位薪酬标准取薪,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外部监事在其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关联董事陈云江先生、汪锋先生、马忠礼先生、徐光华先生、葛扬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决议案中投票。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拟聘公司秘书及任命授权代表的议案》。
(1)同意委聘张宝珍律师及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有关聘任的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任命本公司执行董事汪锋先生(本决议日期生效)及联席公司秘书陈晋佳女士(2024年6月26日生效)担任本公司在联交所的授权代表 。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批准其年度酬金为人民币3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并批准《关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放弃收购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南通公司”)4%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放弃收购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峡南通公司4%股权,并向三峡南通公司出具放弃该股权有限购买权的申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非独立董事:
陈云江,男,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王颖健,男,1970年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王先生曾任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科技信息处处长,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南京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营运事业部部长、应急安全部部长,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主任、江苏高速公路营运管理研究院院长。王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宏,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部长、数字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曾获中国智能交通学会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等。获发明专利一项,项目及团队获“IDC全国信息与数据转型领军奖”“全国数字化转型创新案例凌云奖”“江苏数字经济优秀实践成果”“智慧江苏标志性工程”“中国杰出数字化团队奖”“行业创新技术奖”“大数据优秀典型应用项目奖”等奖项。
汪锋,男,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汪先生曾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汪先生长期从事交通领域的企业行业运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经验。
张新宇,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助理政工师。张先生曾任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综合部经理、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吴新华,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国民经济管理学士学位。吴先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管理总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招商局公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吴先生自 2016 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周炜,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周女士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总经理,天津华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周女士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马忠礼,男,1954年出生,英国伦敦大学获取生物化工学士学位。马先生曾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委员、执行委员、常务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常务会董、荣誉会长,江苏旅港同乡联合会会长,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等,现任京悦国际有限公司总裁、永兴企业公司副总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常务委员。马先生自2015 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徐光华,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九三学社主委,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南京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霍英东教育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和全国MBA 百优案例等同行评审专家。徐先生长期从事财务、会计、战略绩效评价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是企业共生战略绩效评价理论和共生财务绩效理论的首倡者。
葛扬,1962年6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China Political Economy (中国政治经济学) 执行主编。兼任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质量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住建厅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问题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济转型期公有制产权制度的演化与解释》等等学术著作20余部。在《经济研究》、《求是》、《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优秀图书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主持以及参加过国家重大、重点及省级社科项目20余项。曾经担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朝阳,男,1966年出生,清华大学英语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图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会计学博士,拥有美国公证会计师(非执业)证书。现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教授、工商管理学院杰出学人、金融财务MBA项目主任。曾任卡内基·梅隆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商学院副教授、霍尼维尔会计讲席教授兼会计博士项目负责人,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顾先生曾为本科、MBA、EMBA及博士项目教授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及资本市场会计研究等课程,在一流学术杂志发表过多篇研究文章及担任评审。
谭世俊,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外部董事监事。2015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职于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间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谭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孙立军,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兼任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成员、交通运输部道路耐久与安全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1986年4月至今,历任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1993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教授;1994年11月至1994年12月,任日本港湾技术研究所访问教授;1996年5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常务副主任、主任;1998年2月至1998年7月,任加拿大安大略省交通部MTO,滑铁卢大学访问教授; 2000年8月至2014年5月,任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2005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院长;1996年5月至今,任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孙立军先生长期从事公路、城市道路、机场工程和智能交通领域的研究和教学,是交通运输领域的知名专家。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4-025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本公司2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威先生主持。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议杨世威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并批准本公司与杨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提议周莉莉女士担任本公司监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周女士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提议潘烨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并批准本公司与潘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放弃收购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世威,1975 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杨先生自1999 年至2017 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曾任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计划处处长、行政服务处处长、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7 年至2018 年任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2018 年至2020 年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招标采购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审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部长、公司律师事务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主任。杨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内部审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周莉莉,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部经理、投资银行部经理,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周女士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是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的高级专家。
潘烨,1988 年3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兼任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营经验。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4-02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秘书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执行董事姚永嘉先生的辞任函。姚永嘉先生因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姚永嘉先生辞去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姚先生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本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本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公司秘书。
姚永嘉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姚永嘉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对姚永嘉先生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4-02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洋先生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4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建议其薪酬为人民币346万元/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