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中集租赁、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雅环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雅环境提供不超过3,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和雅环境最近一期的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丁柯
2、注册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坝陵工业园1号
3、注册资本:3339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持股3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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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及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和雅环境根据项目现场建设情况需融资总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与威立雅按照各自在和雅环境的股权比例(公司持股70%,威立雅持股3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3500万元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请融资租赁,1500万元由威立雅提供全额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相关协议及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和雅环境与海通恒信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3,5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2、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且保证人在此确认,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债权人无须就此再次征得保证人同意。前述“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00,738.1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3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回租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