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2024-034号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3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2、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日(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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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