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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5月24日晚间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该公告中的“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原文: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1: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8月27日。

注2: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注3: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补充后: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1:上述减持期间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5日。

注2: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注3: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