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夏志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吴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吴志敏、吴斌之近亲属以及董事张重良,故吴志敏、吴斌、张重良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业绩指标的设置合理、清晰。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吴志敏、吴斌之近亲属以及董事张重良,故吴志敏、吴斌、张重良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吴志敏、吴斌之近亲属以及董事张重良,故吴志敏、吴斌、张重良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8日,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陈云俊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张文宇,监事袁霞为张文宇的配偶,故袁霞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张文宇,监事袁霞为张文宇的配偶,故袁霞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官网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张文宇,监事袁霞为张文宇的配偶,故袁霞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起贵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刘起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起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本人刘起贵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2、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益医疗
股票代码:301097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孟良
公司联系地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
公司邮政编码:315121
公司电话:0574-55011010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tianyi-med.com/
公司电子信箱:public@tianyinb.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5)。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刘起贵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MPAcc(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特聘专家,2013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获金融学博士学位。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职于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商学院,任金融学讲师(永久职位);2016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文科A类);2020年8月至今,任广东普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浙东领军人才,兼任:宁波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大学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等。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28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投票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投票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投票。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投票,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投票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投票权利。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李孟良
地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
公司邮政编码:315121
电话:0574-55011010
电子邮件:public@tianyinb.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起贵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起贵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附注: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拟于2024年6月13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累计投票议案:无
4、特别表决议案:议案1-3。
议案1-3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1)议案1-3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关联股东为吴志敏、吴斌、张文宇等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刘起贵先生就议案1-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7、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2024年6月7日(星期五)(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电子邮件需在2024年6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李孟良
(3)联系电话:0574-55011010
(4)邮箱:limengliang@tianyinb.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7
2、投票简称:天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请委托人在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选项下打“√”,选择与委托人意见一致的选项。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