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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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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30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至2024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1,153,3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01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04,038,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2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9,292,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7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24,873,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李雪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1,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1,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3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1,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1,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3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47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11%;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3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978,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4%;反对352,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18%;反对352,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03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7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5%;反对2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47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11%;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47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11%;反对85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01 选举独立董事杨志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293,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25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4.8414%。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志军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5.02 选举独立董事马珺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293,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25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4.84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珺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6.01 选举非职工监事李博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198,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76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5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818%。

该议案获得通过,李博先生当选为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李雪纯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