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4一024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9:15一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贺晗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0人,代表股份65,214,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1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63,386,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827,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4%。
会议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公司董事贺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为:
提案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3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9%;反对:1,27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2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3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9%;反对:1,27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2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 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32,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7%;反对:1,280,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63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32,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7%;反对:1,280,5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3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4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8%;反对:1,264,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9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48,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8%;反对:1,264,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9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高文晓律师、王中乾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