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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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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04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8,81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645,080,852股的55.62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6,234,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5,080,852股的55.2232%。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8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645,080,852股的0.4008%。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58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645,080,852股的0.4008%。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59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8% ;反对2,2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51%;反对2,2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2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1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王燕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04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沙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湾水利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销控股子公司沙湾水利公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上述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收到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塔市监沙)登字[2024]第1967号,准予注销登记。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沙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乌鲁木齐西路41号(水利局办公楼一楼)

3.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4.统一识别码:91654223MA77KR9A85

5.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隧道、桥梁工程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注销沙湾水利公司有利于有效整合公司资源,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定注销沙湾水利公司。

四、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沙湾水利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