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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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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江浩然先生、张云峰先生、王伟先生、江斐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任职资格证明材料等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浩然,男,1970年7月出生,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系统工程系工学学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北京邮电大学、法国雷恩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992年至1995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长期规划与产业政策司主任科员;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1999年至2004年,任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信息中心主任;2004年3月至2008年7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年至2020年1月,任天津渤海女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恒银科技总裁;2004年5月至今,任恒银科技董事长;2008年10月至今,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中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恒银科技总裁;2022年6月至今,任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9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云峰,男,1976年4月出生,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系本科。1998年至2011年,历任东方通信金融事业部主管、经理、总监;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任恒银科技副总裁;2018年6月至2023年4月,任恒银科技常务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任恒银科技董事;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先进操作系统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金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恒银科技执行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王伟,男,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9年至2006年,任广东科龙集团分公司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天津松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通用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总监;2010年至今,任恒银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任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恒银科技财务负责人;2021年11月至今任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恒银科技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恒银优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江斐然,男,1973年5月出生,1992年至1995年在天津市委党校学习。1992年7月至1999年2月任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9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昊宇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天津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5月至2008年1月,2009年2月至2021年7月任恒银科技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7年2月任天津市联恒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息,女,1955年7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3月至1997年6月任天津商业大学副教授;1997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1999年1月至今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

高立里,男,1983年10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2006年至2008年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2008年至2009年任上海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0年至2016年9月任大连举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6年1月任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6年任江阴中科汇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6年1月任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1年2月任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7月任中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坚创科技发展基金会理事长;2021年7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跃军,男,197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10月至2006年9月历任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主任、董事会秘书;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2019年7月历任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2023年2月至9月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梁晓刚先生、汪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晓刚,男,1981年7月出生,河北经贸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8年,任邯郸新维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2009年2月至今,任恒银科技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7月,任恒银科技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恒银云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恒银科技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云智优选电子商务(南京)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9月至今,任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监事会主席。

汪洋,女,1985年1月出生,华北科技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2007年至2011年,任新中新电子集团产品经理,2011年至今,任恒银科技党群主管。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4、2.01-2.03、3.0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江浩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陈楹、钟茹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