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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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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7版)

202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本报告期内长期资产增加7,653.29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99.72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766.12万元,影响865.84万元,实际长期资产增加6,787.45万元,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799.63万元一致,具体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本期购置固定资产1,497.86万元,涉及现金流出699.65万元;新增在建工程92.87万元,涉及现金流出73.26万元;购置无形资产35.85万元,前期已支付19万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其他非流动资产现金流出6,026.72万元,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的车辆及机器设备预付款项(详见问题8回复中“预付设备款中前5名采购明细情况”表中1、2、3前3项合计支付5,990.14万元,此外采购纸包机4台、螺柱焊机1台等设备款支付预付款项36.58万元,总计6026.72万元。

(二)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和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本报告期内长期资产增加7,653.29万元,涉及现金流出6,799.63万元,与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799.63一致,勾稽关系合理。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复核年报审计中对森源电气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和长期资产循环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的底稿,重新评估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②复核年报审计中对森源电气货币资金、预付设备款、固定资产和长期资产执行审计程序的底稿,重新分析本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增加的合理性;

③复核年报审计中对森源电气现金流量表执行审计程序的工作底稿,确认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准确性;

④重新核对本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设备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长期资产的增加,确认本报告期内上述资产的变动与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的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森源电气本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形成合理,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和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的勾稽关系合理。

(2)说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科目和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

【公司回复】

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科目和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货币资金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等价物余额差异均为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078.42万元,均为保函保证金,包括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保证金,为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向开具保函的银行缴纳的尚未到期的保函保证金;由于保函保证金使用受限,不能随时支取,不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等价物,不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故造成货币资金科目和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等价物余额存在差异;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确认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科目和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合理,不存在差异。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测试及评价森源电气货币资金活动流程及关键内部控制;

②复核年报审计中森源电气货币资金执行审计程序的相关底稿,并重新检查核对受限货币资金底稿;

③重新复核银行询证函回函和获取的企业征信报告,重新将受限资金与银行询证函回函和企业征信报告核对,确保受限资金的准确性;

④复核年报审计中对森源电气现金流量表执行审计程序的工作底稿,确认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准确性;

⑤重新核对货币资金余额、受限资金余额与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勾稽关系。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森源电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科目和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合理,不存在差异。

问题6、关于其他应收款。你公司本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25,369,727.48元,其中个人借款科目余额22,960,574.13元。请说明个人借款发生的具体原因、借款对象、你公司对于个人借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请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个人借款形成原因及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个人借款主要为市场销售人员借支的业务备用金,业务备用金主要用于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和业务经费,资金滚动使用。销售人员差旅费用原则上要求每月月底报账,对于出差偏远区域的最长报账期限不超过三个月;业务费用通常在业务经理获取项目信息后即开始项目招标前的运作,一般为半年左右。销售部门每周通过项目分析会的形式,跟踪了解各项目的情况,需要预支项目费用时,根据公司文件规定的资金审批流程,由销售人员打借条支取,销售内务部门按人员建立业务经费台账并监督其按规定项目专款专用。公司业务基本为招投标项目,销售区域遍布全国各地,为提高业务效率,公司招投标项目均采用备用金借支管理,从而导致个人借款余额较大。

公司对备用金的管理制定了《现金管理报销制度》,对资金审批权限做出了规定,公司内控手册和公司员工手册也对备用金管理进行了规范。根据内控制度,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往来账项管理,定期联合销售部门清查个人备用金款项,督促对于款项已借出但招标项目暂停或终止不用的业务费用及时退还公司财务;对于投标已经结束、业务谈判及签订合同已经完成的项目及时结算。

(二)借款对象及公司管控措施

报告期末公司个人借款余额2,296.06万元,涉及人员共340人,基本为销售人员,其中:借款金额20万元以上共29人,借款余额1,286.49万元,占比56.03%;其他311人,借款余额1,009.57万元,占比43.97%。报告期末公司个人借款中离职员工个人借款余额1,249.29万元,按照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已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催收离职人员借款,必要时已转法务部门进行诉讼清欠。为控制个人借款的规模,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在业务费用方面公司销售部门通过每周的项目分析会跟踪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对项目备用金进行清算;公司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现2023年底个人借款余额由2022年末的3,610.81万元降为2,296.06万元,降幅为36.41%,有效降低了个人借款的余额,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对个人借款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实施了有效控制,同时,公司通过管控措施控制个人借款的及时退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履行的核查程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内控制度、个人借款相关资料,就个人借款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个人借款发生的原因、借款对象,了解个人借款的内部审批流程、个人往来账项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个人借款主要为市场销售人员借支的业务备用金。公司对个人借款也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还通过有效的管控措施控制个人借款的及时退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内容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对其发表同意意见。

问题7、关于对外租赁的固定资产。你公司本报告期内存在对外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37,805,696.66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的原因、承租方、上述出租业务持续的时间,除上述租赁业务外,你公司与承租方是否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公司回复】

(一)固定资产对外出租的原因、承租方、上述出租业务持续的时间

单位:万元

1、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021年1月和2021年7月与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签订4份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均为5年,年租金193.44万元,涉及租赁设备原值1,269.99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021年2月和2021年7月与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4份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均为5年,年租金445.82万元,涉及租赁设备原值2,885.72万元。

3、公司于2020年1月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1号主办公楼其中6、7楼面积共计3462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41.54万元,涉及租赁资产分摊原值1,549.05万元。公司于2017年4月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主场区院内约12万平方米的厂房屋顶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0年,年租金(含税)48.00万元,涉及租赁资产为厂房屋顶。

上述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周边市场价格基础确定,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账期进行结算。

(二)除上述租赁业务外,公司与承租方其他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

交易1: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避免供电线路重复改造投资,长葛市供电公司在森源集团工业园区内设立了供电专线,以保证森源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日常用电需求,总电表在森源集团,分电表在下属各子公司,均按照森源集团与供电公司约定的价格确定并结算电费。

交易2和4: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新能源自2014年起一直租赁森源集团部分房屋建筑作为其经营场所,租赁标的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经北五路56号(租赁面积45,839.3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域2,270平方米、生产区域43,569.3平方米));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源环境和孙公司智慧环卫自成立以来一直租赁森源汽车部分房屋场地作为其经营场所,租赁标的分别位于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租赁面积5,147.73㎡)和长葛市人民路北段19号(租赁面积18,270.71㎡)。在签署相关租赁合同前,公司已经组织专门人员采取网上查询、电话咨询、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租赁标的周边类似房屋建筑及场地租赁情况进行了事前摸排汇总,在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基础上,最终确定租赁定价,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3、5、6: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发生的采购业务主要包括采购配变箱壳、散热器、汽车配件等零部件和原材料及支付表面处理加工费等,均为公司生产所需的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及加工劳务,并非关键元器件及核心技术服务,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电汇或银承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7-9: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发生的销售业务主要是向3家公司出售电气散件等元器件,涉及金额较小。

问题8:关于预付款。你公司本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增加至65,273,296.77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预付设备款对应的采购明细、是否存在长期(超过一年)预付但标的物未交付的情况、预付比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预付设备款中前5名采购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合同约定的交付及结算安排、截止目前款项结转情况如下:

1、森源环境向供应商一采购洗扫车、洒水车、自装卸式垃圾车等216辆,合同金额4,507.9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于2023年12月向供应商一预付65%车辆采购款2,930.14万元,供应商一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供应环卫车辆,目前车辆正在按计划生产,尚未交付。森源环境本期新增环卫车辆的原因如下:(1)森源环境2016年成立,2017年开始开展业务,公司成立时采购的环卫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部分环卫车辆继续使用需要较高的维修费用,公司拟采购部分新的环卫车辆替换使用价值较低的旧环卫车辆;(2)本报告期森源环境新增安阳、开封等项目订单,随着订单的陆续增加,后期项目实施需要更多的环卫车辆;(3)考虑到租赁成本较高,本期森源环境不再对原租赁使用的环卫车辆进行续租,故需要采购新的环卫车辆填充终止租赁的环卫车辆。

2、公司主要向供应商二采购充电桩生产线(含智能立体仓库)1套,合同金额4,500.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于2023年12月向供应商二预付60%设备采购款2,700.00万元,截止目前,已进行技术生产方案的沟通,部分产线已投产尚未交付。采购充电桩生产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入围中石化第一期综合加能站充电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并先后中标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网、中电建、中国烟草等大集团客户的充电桩项目,充电桩业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全系列智能型交直流、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充电桩产品,为满足订单生产需求和后续业务的扩张,故公司新增采购充电桩生产线一套。

3、公司主要向供应商三采购AGV小车(含中央控制系统)4套,根据协议约定于2023年12月预付60%设备采购款360.00万元,截止目前尚未交付。公司2012年厂房搬迁前采购的自动化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部分设备继续使用需要较高的维修费用,同时部分智能化水平较低,已难以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故公司新增采购智能化AGV小车4套。

4、公司主要向供应商四采购变压器油箱焊接线,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设备总价款9,575.13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收到相关设备并进行组装调试,于2019年6月调试验收完成达到使用条件并进行资产管理,由于采购发票尚未开齐,采购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206.56万元形成预付设备款,目前公司正在与供应商四沟通发票开具事宜。

5、公司主要向供应商四采购油箱机器人焊接工作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设备总价款3,15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0月收到相关设备并进行组装调试,于2022年9月调试验收完成达到使用条件并进行资产管理,由于采购发票尚未开齐,采购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197.47万元形成预付设备款,目前公司正在与供应商四沟通发票开具事宜。

上述预付设备款款均为公司根据经营中的实际需求进行的支付,供应商均与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按照公司的实际生产需求发货,不存在长期(超过一年)预付但标的物未交付的情况,预付比例符合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

上述预付对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履行的核查程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查阅公司采购与付款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大额预付情况。同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预付设备款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披露的主要预付账款单位信息准确,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综上,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内容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对其发表同意意见。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复核年报审计中对森源电气采购与付款、付款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底稿;

②复核年报审计中落实森源电气大额预付款项挂账原因的底稿,并结合期后情况分析挂账原因的合理性;

③重新复核预付款项对应的采购协议、检查双方履约进度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检查付款相关的审批记录、对应单据;

④重新检索大额预付单位公开信息,关注是否存在非正常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森源电气披露的主要预付账款单位信息准确,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