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4- 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6月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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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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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近期有关审计行业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普华永道)协商,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5日
至2024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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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进行监事选举议案的表决,应选出的监事人数在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一名监事,且只有一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02),以及公司将不迟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6项、第8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会尽快考虑及提议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的适当机构来让公司股东审议。公司核实有关事项以及内部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预计将会于不迟于2024年年底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公司会在适当的时候就此发出公告。普华永道已经书面确认并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宜。公司确认,公司与普华永道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解决事宜,且并无其他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5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举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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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