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控参股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3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控参股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3-2024年度为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9.81亿元的借款担保。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为满足控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合营公司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2亿元调剂至合营公司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调剂后,公司为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4亿元调整为12.8亿元,公司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715亿元调整为2.915亿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8年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2幢910室-2,法定代表人为王政,注册资本为1.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20.04亿元,负债总额19.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3.40亿元),资产负债率95.81%,净资产0.8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68亿元,净利润0.66亿元。
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9.28亿元,负债总额18.6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2.84亿元),资产负债率96.68%,净资产0.64亿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65亿元,净利润-0.20亿元。截止2024年4月,该公司为银行借款5.8亿元提供现房抵押,股东双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42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保证担保总额336.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