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4-03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晓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樊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樊燕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樊燕萍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据此,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定程序的要求,由董事会提名王晓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燕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王晓燕,女,44岁,中共党员,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资产评估师。2007年9月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山西财经大学资产评估教研室主任,山西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导。
王晓燕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征求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认为该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晓燕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其他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5:0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7日
至2024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2024-030公告以及2024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15: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